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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 |
【2018】2018-9-11发表: 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 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意见的函第二十一条指出,珠江三角洲区域将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 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陶瓷相关201350200252009001800oshms18000梵香1860,本文关键词:征求意见稿禁止新建水泥玻璃2018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污染防治珠三角广东省规划扩建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意见的函第二十一条指出,珠江三角洲区域将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附件:《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5月2日联系人:王舒曼,电话:020-87533639、13928762883邮件:gddaqichu@163.com20182018相关"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2018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20182018的支持,对于珠三角拟禁止新建扩建规划外水泥玻璃项目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8】更新:2018/9/11 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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